来源:m6米乐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1 15:00:28
“就是因为你们暴力运输,我的化妆品才坏掉的,就赔偿一百元,太不合理了!”
近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湖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内,刘女士和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吵得不可开交。
刘女士从事香港代购工作,近期通过某快递公司向客户邮寄了化妆品,化妆品却在运输途中毁损严重,客户因此拒收。刘女士找到某快递公司,提供了化妆品购买发票和快递单据,要求某快递公司赔偿5000元损失费。
某快递公司则称刘女士未对包裹进行保价,也没有声明寄出的是贵重商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运费的3倍费用共100元赔偿给刘女士。
经过与双方沟通,调解员邹东睿迅速归纳出本案争议焦点:刘女士的快递毁损赔偿应该适用哪部法律?
调解员告诉某快递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而某快递公司属于快递公司,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按照运费3倍标准赔偿的规定。
同时,国务院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相应的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相应的责任。刘女士将货物委托给某快递公司进行运输并支付费用,双方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送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因此,某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员进一步分析,快递寄件人有按照实际申报及包装货物的义务。刘女士明知损毁的化妆品价值较高且易碎,但却未选择保价服务,也并未主动告知快递公司物品的价值及属性,对物品损毁负有一定的责任。
此外,即使刘女士未对物品进行保价,快递公司依然具有保障货物安全并及时送达的义务。其未对物品做加固包装和安全运输,导致物品损毁,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调解员还引用了2023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4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类似案件做出的判决,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推动调解。
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充分理解法律规定,认识到各自存在的问题。某快递公司愿意承担60%的赔偿相应的责任,并承诺以后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尽到保价提醒、妥善运输的义务。刘女士也表示接受此调解结果。至此,一宗由快件受损而引发的纠纷顺利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因货物毁损、遗失等问题引发的赔偿纠纷也慢慢变得多。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寄件人合法权益,调解员建议广大寄件人对昂贵物品选择保价服务,并保留物品购买凭证、发票或其他证明物品价值的材料。同时,选择可靠的快递公司,注意保管好寄件和收件凭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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